一、航空障碍灯设定的场地及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档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要求:
1、机场净空防护的限高或过高建筑物及构造物应设定航空障碍灯和标示。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边干扰航行应急的人力及自然障碍物件理应设定航空障碍灯及标示。
3、有将会干扰航行应急的路面高耸、高耸建筑物和设备,理应设定航空障碍灯及标示并保证常规状况。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地区中建设直升机停机坪,地区上空算作净空,地区中的高耸建筑物及构造物应设定航空障碍灯和标示。
二、航空障碍灯的相关规范、要求和提议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布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配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对障碍灯有给出要求:
航空障碍物设定的航空障碍灯必需为闪光,为了在高空仰视与路面稳定光源有显然分辨和能做到要求远的可见间距。